校质建函〔2022〕9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委专业认证工作的要求,起草了《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请各相关单位(部门)提出修改意见。
请于2022年6月15日16:30前将本单位意见以电子版修改模式反馈至质量建设办公室邮箱(命名:XX部门(学院)+反馈意见),如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质量建设办公室联系人:赵旻、沈铁松;42****41;电子邮箱:24****78@qq.com;地址:合川校区行政楼118办公室,华岩校区综合楼414办公室。
附件: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质量建设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