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质建函〔2022〕3号
校内各部门(单位):
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二级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动态调整办法》,学校将对2022年度二级学院质量建设评价指标进行动态调整。现面向全校各部门(单位)征集意见和建议,相关事宜如下。
一、调整目标
使新指标评价更加有利于聚焦学校“两校一体”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将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及年度党政工作要点上来,有利于激发各单位工作积极性产出更多成果。
二、调整原则
(一)践行新发展理念。指标的调整应体现职业教育新发展要求,突出重点指标、废改无效指标,注意处理好多个指标间的关联性和支撑性。
(二)优化评价环节。计分规则的调整应考虑公平合理,建议根据指标类型统一计分规则,采用排序或比值赋分法:达标型指标建议为区间赋分法,竞争型指标建议为比值赋分法,激励型指标建议为直接赋分法。不建议使用较为复杂的计分规则,不建议将一个指标的总分细分为多个部分分别计分。
三、调整程序
请各部门(单位)在2021年指标体系(附件1)的基础上提出调整建议:
1.优化现有指标 根据双高、提质培优、课程与专业认证等重大项目要求调整指标权重,凸显考核意义;完善原有指标体系中表述不清、概念模糊等问题;修订指标类型;完善计算方法,避免奇异、空结果;标注特殊情况(如创新教育学院、开放教育学院)的计分方式。
2.删减不当指标 删除数据无法客观获取的指标;删除考核意义重复的指标;减少常年得分为0的指标;减少不符合学校当前发展重点且年限久远的指标。
3.新增必要指标 结合双高建设目标、提质培优年度目标、课程与专业认证标准,增设新指标。新指标需概念明确、数据来源可循、计分权重合理、计分公式逻辑可靠。建议在设立时以往年数据进行测算以作参考,确保新指标的合理性、科学性。
四、其他
请以部门(学院)为单位填写附件2注明指标的“修订/新增/删除”状态,并在3月25日前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质量办,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赵旻,189*****775。
办公地址:合川校区行政楼119;华岩校区综合楼414
附件
1.2021年二级学院质量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2.指标调整建议表
质量建设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