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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重庆开放大学质量保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2022年01月21日 12:47  点击:[]

校质建函〔2022〕1号


各区县(自治县)电大、电大分校、工作站,行业学院,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学校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依据《关于印发<重庆开放大学质量保证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渝开大校〔2021〕46号),现决定开展重庆开放大学质量保证委员会第一届委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根据章程,质量保证委员会是在重庆开放大学校长领导下,对学校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指导、监督、评价的专家组织。质量保证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重庆开放大学校长担任,副校级领导任副主任委员,其他委员由部分重庆开放大学基层办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校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组成。

二、工作流程

1.推荐。各单位根据《重庆开放大学质量保证委员会章程》向市校推荐候选人,填写《重庆开放大学质量保证委员会成员推荐表》(见附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以PDF文件格式提交至质量建设办公室。学校质量建设办公室将在汇总推荐表后提出备选人员名单提交学校领导审定。

2.公示。经学校决议后,质量建设办公室在学校网站公示拟成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各类意见反馈。

3.聘任。公示结束后,学校向质量保证委员会成员颁发聘书,任期三年。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于2022年3月4日前将《重庆开放大学质量保证委员会成员推荐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如有)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40*****@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旻

联系电话:189*****775

附件:重庆开放大学质量保证委员会成员推荐表

重庆开放大学

2022年1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征集2022年二级学院质量建设评价指标动态调整建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采集高职二级学院2021年度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数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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