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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层办学单位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16日 15:56  点击:[]

渝开大质建〔2021〕3号

各区县(自治县)电大、电大分校、工作站,行业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开放大学教育质量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开放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重庆开放大学基层办学单位内部质量诊断与改进制度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基层办学单位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各单位参照质量报告体例框架(附件1)的具体内容撰写本单位2021年度质量报告。

2.报送办学典型案例及其佐证材料,每单位最多报送2个。

3.填报8张数据表(附件2)。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0年8月31日~2021年9月1日。所涉数据如在远程教育中心的数据采集系统中填报过,请以数据采集系统为准。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加入市校专项工作群,按时完成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2.质量报告应客观、准确,充分展示本单位的整体办学工作进展情况和教育教学质量状况,以数据支撑、年度对比等方式呈现实效,并明确下一步的改进方向与措施。

3.质量报告需注意区分成人教育/开放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三类教育各自的成绩与问题。鼓励使用数据、图片、表格、图表等多种形式展现内容。报告正文部分原则上不超过6000字,每个典型案例不超过1000字。

三、工作安排

请工作专班成员于11月20日前加入重开大质量建设工作群;并于12月28日前将2021年质量报告和数据采集表的word版、带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质量报告和数据采集表的扫描版(PDF格式)、典型案例及其佐证材料的word版提交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赵旻

联系电话:18996***775

联系邮箱:240****@qq.com

质量建设工作QQ群:1078018289

附件:1.2021年度质量报告体例框架

      2.2021年度质量报告数据采集表


重庆开放大学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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