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质建函〔2021〕12号
关于报送重庆开大系统质量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信息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电大、电大分校、工作站,行业学院: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完善重庆开放大学内部质量保证组织体系,学校决定开展每学年一度的质量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现先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质量管理工作,主要是指以内部质量诊断与改进的工作理念,制定落实质量标准,开展教学督导、教学检查、教学评估、数据采集分析、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等。请各基层办学单位报送2021~2022学年负责本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名称、分管校领导、机构负责人、专门工作人员信息(具体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组织人员保障是做好质量管理工作的基础,各基层办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质量管理工作有相应内设机构及专门工作人员,且岗位职责明确。
2.报送要求。请各单位将相关信息填入《质量管理工作机构及人员信息表》后,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PDF扫描件,于10月12日前提交至工作邮箱240*****@qq.com。
如有疑问请联系市校质量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赵旻,42****41
附件:质量管理工作机构及人员信息表
质量建设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附件:
质量管理工作机构及人员信息表
(2021~2022学年)
单位(公章):
分管校领导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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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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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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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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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机构设置 |
是否有独立机构设置:是/否 |
(如有)机构名称: |
质量管理 机构负责人 (如有)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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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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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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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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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工作岗1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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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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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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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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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工作岗2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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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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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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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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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