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开大质建〔2022〕3号
各区县(自治县)电大、电大分校、工作站,行业学院,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落实国家开放大学创优提质战略,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教职成〔2020〕6号),在《关于实施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制度的意见》(渝电大发规〔2017〕5号)基础上,结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和学校发展实际,现对完善办学体系质量报告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编制、发布质量报告的意义
编制和公开向社会发布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是开放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根本组成部分,是提升师生自我质量意识、学校履行社会职责、提升社会影响力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强化开放大学各级办学单位质量保证主体责任的有效举措。
二、明确质量报告内容及编制主体
根据开放大学“市级统筹、分级办学”的运行体制,质量报告分为重庆开放大学、区(县)开放学院(学习中心)两个层面。质量报告的体例以当年正式下发的文件为准,主要包括总报告、数据表、典型案例三个板块。
质量报告实行“质量管理部门统筹,各部门分工牵头”的方式,按照教学年度(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编制,具体如下:
(一)国家开放大学重庆分部年度质量报告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相关文件要求,学校质量管理部门统筹发布工作安排,学校本部各职能部门协助提供当年相关资料。报告主要从概况、教学、考试及科研情况、质量保证、学生学习效果、社会贡献(含非学历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改革创新等维度,反映和展示学校当年工作进展、改革举措、实绩增量,以数据支撑、年度对比,呈现整改提升与综合实效。根据年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和基层单位质量报告数据,填写相关数据表。根据校内各部门及基层办学单位提供的案例筛选典型案例。
(二)基层办学单位年度质量报告
学校发布工作安排,各基层办学单位按要求自行编制本单位报告。报告主要从概况、招生、教学、考试、科研、社会服务(含非学历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质量保证与改革创新等维度,反映各基层办学单位当年工作进展、改革举措和特色案例。根据年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上报数据和自身情况填写相关数据表。根据当年发展特色总结可推广可借鉴的案例。
最终,学校质量管理部门汇总编制并形成《国家开放大学重庆分部质量报告》后交由学校领导审定,定稿后报送国家开放大学。
三、规范质量报告公开程序
根据国家质量报告体系相关要求,学校相关部门及各基层办学单位应在质量报告定稿上报后的一个月内在校园网站中公开质量报告内容,展示各单位在办学理念和成果等方面的特点,赢得公众和市场的信任与支持。
四、落实报告编制要求
(一)内容要求
报告内容要言简意赅、力求客观,具有说服力,重视定量分析和数据、图片支撑,展现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开放大学创优提质战略等成效和典型经验案例。报告编写要从自我检视、客观分析角度,尽量避免主观评价,力图全面回答、全方位展现整体办学质量。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年报编制工作,组建质量年报编制团队,做好任务分解和数据收集工作。各基层办学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质量报告的审定,并对本单位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一)发布办学体系数据公报
学校根据各基层办学单位上报的当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满意度调查数据、第三方公布的相关数据等,结合国家开放大学质量因子,整理、汇编,形成学校办学体系质量因子白皮书。
(二)遴选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为加强系统办学典型经验推广,学校在各单位报送的年度办学特色案例、改革试点经验案例,以及权威媒体公开宣传报道等数据等,遴选办学体系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形成案例选编并予以表彰。
(三)表彰质量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为激励先进、彰显标杆,学校对每年在数据采集与统计、质量报告编制、满意度调查等各类质量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成效显著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表彰。
重庆开放大学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