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质建函〔2021〕17号
校内各相关部门:
现对《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质量诊改工作机制的意见》(渝工商职院质建〔2021〕1号)的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牵头部门自查。文件明确的16项诊改复核专家组意见的牵头承办部门(附件1),请逐条填写《诊改工作机制改进情况表》(附件2),并提供佐证材料。
二、专家评价。质量办组织专家对各部门提供的自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第三方评价意见。
三、形成评价结果。质量办撰写学校落实诊改复核专家组意见的情况报告,提交学校考核办。
四、工作安排。请将《诊改工作机制改进情况表》填写后由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12月15日前将书面纸质文件提交至质量建设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及其佐证材料以PDF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赵旻,联系邮箱:240*****@qq.com
附件:1.工作任务分解表
2.诊改工作机制改进情况表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质量建设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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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诊改复核专家组意见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