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工商职院质建〔2021〕2号
各单位(部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通知》(渝教职成函〔2021〕3号)的要求,结合我校《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承接任务实际,现就编制《行动计划》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承接的任务及牵头单位
经学校自主申报,市教委审核,教育部确认我校共承接《行动计划》任务(项目)共28项(附件1)。
二、工作要求
《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办好公平有质量、类型特色突出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以质图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更好地支撑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战略安排,是学校推进“双高计划”建设的重要抓手,要与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同规划,与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同部署,全面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确保改革发展任务落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制定清晰的建设目标,梳理工作基础和问题不足,明确分阶段(分年度)实施具体举措,提出预期成果和可检验的绩效指标等。
三、工作任务
(一)编制建设方案。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学校承接任务责任分解表(附件1)的要求组织相关单位,以“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目标为牵引,编制所承担任务(项目)的具体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大纲及规范详见附件2),
(二)编制任务书及2021年度预算。填写任务书(任务书详见附件3),根据附件1的总预算,编制2021年(含2020年)预算。
四、工作安排
(一)编制方案。各任务(项目)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召集相关部门,做好工作部署,编制好方案等。
(二)提交材料。2021年3月1日前,各任务(项目)牵头单位提交建设方案、任务书及2021年度预算初稿,电子版(附件2、附件3)发至邮箱67027433@qq.com。
(三)审核修订。2021年3月5日前,质量建设办公室将组织审核,并尽快反馈意见供各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材料报送。2021年3月9日前提交学校审定,报送市教委。
五、联系方式
质量办联系人及电话:余洋、沈铁松、张培,42863941
QQ工作群:548705302
附件:1.学校《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承接任务、预算及牵头单位情况
2.《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任务(项目)建设方案大纲及规范
3.《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任务(项目)任务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2021年2月28日
渝工商职院质建[2021]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