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质建函〔2020〕4号
关于推荐学校重大教学项目论证专家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校内外专业技术人才对学校事业发展和重大教学项目建设的决策咨询作用,提升项目投入产出绩效水平,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筹建学校重大教学项目论证专家库,请各单位协助做好专家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
(二)熟悉有关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和最新方针政策、发展前景,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决策咨询能力;
(三)在所从事的专业技术领域有一定的权威性(曾参与专业领域技术标准制定等有关工作的优先推荐);
(四)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能够认真、科学、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六)身体健康,能参与并胜任专家组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工作职责
参与学校重大教学项目的前期论证等工作,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三、推荐办法
校内专家:自主报名,各单位汇总统一初审并推荐。
校外专家: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统一初审并推荐。各二级学院分别推荐10人左右的校外高校或行业企业专家(原则上行业企业专家占2/3以上)。
各单位要首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填写“专家个人信息表”(见附件1)。请各单位于5月29日前统一将“专家个人信息表”和“专家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报质量建设办公室(合川校区综合楼119室),“专家信息统计表”需提交一份盖章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7441802@qq.com。
联系人:余洋 沈铁松
联系电话:023-42863941
邮箱:17441802@qq.com
附件1:专家个人信息表
附件2:专家信息汇总表
质量建设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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